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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5moban.com - 18三、必须做出可操作性的制度安排确保审判权和检察权得以独立行使,其中尤其要保障审判权的独立行使。
这些政治抗议事件牵涉到诸多现代政治哲学与宪法学的元概念。这恰似民主法治的辩证法:一方代表了成文法的秩序理性,另一方面代表了法律变迁的可选方向,其理性拉锯的结果是法律的变革与创新。
同时,民主政治的周期性使得民意可能形成与上一次选举时刻不同的结构,尽管新结构在法律上必须等到下一次选举时才能够正式表达,但如果民意偏离幅度较大,则提前表达也有可能。台湾学运群体在其政治话语中却缺乏对宪法秩序的诉诸与尊重,显示出解严一代在宪法与政治认同上的困境。这样一种关于公共利益的高级转换与权衡正是代议过程的本质任务,是选民本身无法有效承担的。埃及政变之后一直未能完成民主重组与族群和解。如果代表只是选民的传声筒,其代表意义就已丧失。
(本文原载《新产经》2014年第5期,以笔名南望发表,作者系北航高研院讲师,法学博士) 进入 田飞龙 的专栏 进入专题: 反服贸 。但代表制显然存在着代理风险,也就是选举之后的代表不会也不可能始终根据选民意愿进行政治决策。如果老百姓觉得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就应该通过法定程序去维权,民商事案件可以提请仲裁,行政争议可以申请复议,这些不满意还可以上法院打官司,法院有一审、二审、申诉再审。
这里边有三个方面的原因:一是特定的当事人穷尽了法律程序之后,觉得自己的诉求仍然没有得到满足,于是就想通过法律之外的途径要一个说法。中共十八大强调,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了《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二是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形成的原因复杂。
十八届三中全会还提出了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等改革事项。三是很多当事人对司法程序不信任,觉得司法不能给他带来救济和保障,还是希望按照传统的办法也就是行政手段去解决。
你认为难在哪里?推进改革需要哪些配套措施? 韩大元: 难度大,一是比起单纯的信访,涉法涉诉信访积累的数量多也许这能立即解决当事人的问题,但对绝大多数人来讲这是不公平的,破坏了法律规则的严肃性。中共十八大强调,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意见》要求把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纳入法治轨道,受到了全社会关注。
学者们对这项改革有什么看法?应该如何推进?带着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第三,一些领导干部,在信访问题上特别是对涉法涉诉案件轻易表态。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了《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十八届三中全会还提出了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等改革事项。
出处:《光明日报》2014-04-01 进入 韩大元 的专栏 进入专题: 法律问题 。学者们的意见是,这种做法一是缺乏时效性,二是不利于树立司法权威,三是造成司法资源、社会资源的过度耗费。
记者:社会上有一种议论,叫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总的看,不能认为有了这个《意见》,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就能一步到位全部解决了。
基于这些因素,我们认为信访应该回归它本来的面目,涉法涉诉问题则应该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二是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形成的原因复杂。这项改革本身是司法体制改革的组成部分。我认为《意见》的亮点是让司法和信访回归了各自本身的功能。记者:对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学者们是什么意见? 韩大元: 我参与过有关部门组织的讨论。还有的看起来是单纯的信访,但背后可能有法律问题。
涉法涉诉信访改革推开以后,更要求领导干部要尊重法治权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不要干预个案。如果老百姓觉得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就应该通过法定程序去维权,民商事案件可以提请仲裁,行政争议可以申请复议,这些不满意还可以上法院打官司,法院有一审、二审、申诉再审。
应该明确,司法才是老百姓寻求权利救济的主渠道。过去对涉法涉诉信访事项的化解,主要依靠行政主导,甚至要看个别地方领导的重视程度。
第二,司法公信力还有待提高。这里边有三个方面的原因:一是特定的当事人穷尽了法律程序之后,觉得自己的诉求仍然没有得到满足,于是就想通过法律之外的途径要一个说法。
就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来讲,也要遵循司法规律和程序,在司法框架下来解决。三是很多当事人对司法程序不信任,觉得司法不能给他带来救济和保障,还是希望按照传统的办法也就是行政手段去解决。对此,应该做一个详尽的分类,有的贴着涉法涉诉信访的标签,事实上并不是涉法涉诉信访。如果一个人总是把自己的诉求无限制放大,甚至扩展到法律之外,那他就有不断上访的内在动力。
四是改革以后加大了法院检察院工作的难度。需要统筹配合,经过一个过程,才能逐步让法律问题回归法律。
这与专家的意见是一致的吗? 韩大元: 法律问题通过法律解决,应该成为生活的常态。记者:中央司改办有关负责人认为改革十分复杂,难度很大。
个别法官不能严格依法行使审判权,导致了一些人对整个司法系统的不信任,这是客观存在的。你认为难在哪里?推进改革需要哪些配套措施? 韩大元: 难度大,一是比起单纯的信访,涉法涉诉信访积累的数量多。
最关键是对信访人实际问题的解决并没有产生实际作用,造成他在司法程序和行政程序中徘徊,权利得不到保障,有些信访者甚至付出了很大的代价。你怎么看? 韩大元: 这的确是信访人群体中的典型心态,也就是信访不信法,认为只要领导重视了就能解决我的问题出处:法制日报2014-3-19,10版 进入专题: 司法官 。 我国台湾地区检察官蔡碧玉在其法律杂文集《检察手记》自序中写道:检察之路,其实是一条寂寞的道路。
对司法腐败零容忍,扫除司法腐败,建设过硬司法队伍,除了要进一步扎紧制度篱笆、严格约束司法官之外,司法官自身必须与世间的喧嚣保持适度距离,具备坚定的意志去面对寂寞与孤单。据报道,黄世铭本人就被人形容为一个慎交友、吃便当、不应酬的宅男型司法官,可谓是司法官身份伦理的形象代言人。
司法官是公平的使者、正义的化身、法律的守护神,要让司法官甘愿在寂寞的道路上守护社会公平正义,全社会都要为之提供必要的条件、营造良好的氛围。司法官也是世俗中人,有时可能也会在丰满的理想与骨感的现实之间徘徊、纠结。
在一些情景下,司法官的孤寂行为可能不被人喜欢,但如果讨人喜欢与受人敬重不能两全,司法官应坚定地选择受人敬重。一方面,公正是司法的灵魂,寂寞能使司法官与他人保持一定距离,独立思考,免受外界的不良影响,确保作出公正判断。